草坪病蟲害的防治原理
一、防治原理
有害生物綜合治理(Integrated Pest Management, IPM)是對有害生物進行
科學管理的體系。它根據有害生物和環境之間的相互關系,充分發揮自然控制因
素的作用,因地制宜,協調應用必要的措施,將有害生物控制在經濟受害允許水
平之下,以獲得最佳的經濟、生態、社會效益。
有害生物綜合治理在理論上有以下特點:理論基礎和指導原則、防治措施的
選擇和運用、防治的目的。有害生物綜合治理是管理系統,它不要求將有害生物
徹底消滅,而是要將有害生物的種群數量控制在經濟受害允許水平之下。
有害生物綜合治理的策略,簡要地說就是充分發揮非化學因素(特別是自然
因素)的控制作用,結合必要的化學防治。具體實施有植物檢疫、農業防治、物
理機械防治、生物防治、化學防治等方法。
二、防治方法
(一)植物檢疫
植物檢疫是指國家或地區由專門機構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對植物及其產品進行
檢驗和處理,禁止或限制危險性病、蟲、雜草等人為的傳入或傳出,并防止進一
步擴散所采取的植物保護措施。由于它具有法律強制性,在國際文獻上常把“法規
防治’時于政措施防治州乍為它的同義詞。
植物檢疫是一項傳統的植物保護措施,但又不同于其他的病蟲防治措施。常
規的植物保護工作包括預防或杜絕、鏟除、免疫、保護和治療五個方面。植物檢
疫是植物保護領域中的一個重要部分,其內容涉及植物保護中的預防、杜絕或鏟
除的各個方面,也是最有效、最經濟、最值得提倡的一個方面。
植物檢疫分為對內植物檢疫〔國內檢疫)和對外植物檢疫〔國際檢疫)。
對內植物檢疫是由縣級以上農林業行政王管部門所屬的植物檢疫機構實施。
王要針對已由國外傳入或在國內局部發生的危險性病、蟲、雜草進行限制和封
鎖,防止傳播到未發生地區,并積極采取措施徹底清除。
對外植物檢疫是由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設在對外港口、國際機場及國際交
通要道的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實施。王要針對國家與國家之間的危險性病、蟲、
雜草的傳入和傳出。
確定植物檢疫對象的原則,一是國內尚未發現或只在局部地區發生;二是危
險性大,防治困難的有害生物;三是能隨植物及其產品、包裝材料等遠距離傳播
的。我國國家農業部1992年頒布的進境植物檢疫危險性有害生物有84種,1995*
頒布的國內檢疫性有害生物有3鮮中。2007年,進境植物檢疫危險性有害生物名錄
由84種增加至435種。
按檢驗場所和方法可分為入境口岸檢驗、原產地田間檢驗、入境后的隔離種
植檢驗等。方法如隨種子、苗木及植物產品運輸傳播的病、蟲、雜草,如有明顯
的癥狀和容易辨認的形態特征的,可直接檢驗;對在作物種子或其他糧食中混有
菌核、菌瘦、蟲體、蟲瘦、雜草種子的,可采用過篩檢驗;種子、苗木及植物產
品,無明顯病、蟲危害癥狀的,可采用解剖檢驗等。
(二)農業防治
農業防治是在全面分析草坪植物、有害生物與環境因素三者相互關系的基礎
上,運用各種農業措施,壓低有害生物的數量,提高草坪植物的抗性,創造有利
于草坪植物生長發育而不利于有害生物發生的草坪生態環境,直接或間接地消滅
或抑制有害生物發生與危害的方法。農業防治是最經濟、最基本的防治方法,但
也有它的局限性。
農業防治的具體措施,如選育抗病蟲草坪草種或品種、草坪草抗性種或品種
的利用、使用無病蟲害的種子和繁殖材料、合理修剪、合理排灌、科學施肥、及
時清理枯草層等。